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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必武:党决不容许有特权阶级

时间:2014-02-21 23:11:38编辑:中国红故事

     1935年11月,党中央率领红一方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,胜利到达陕北延安。来不及洗去征途的硝烟尘土,董老就接到一个重要任务,奉命组建新的“中共中央党校”并担任第一任校长。
 
  这位董老就是大名鼎鼎的董必武。1921年,他作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参加中共“一大”,并参与起草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决议,是中共创始人之一,被大家尊称为党的“元老”。
 
  董必武很快进入新“角色”。1935年的陕北延安,生活条件十分艰苦。董必武不讲职位高低,不讲条件待遇,处处以身作则。他和教务主任共用一张桌子、一条长板凳办公,合用一张硬板床睡觉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董必武还肩负着党的统战工作重任,长期与国民党官员和绅士富人打交道。每次参加会议,董必武总是穿着打补丁的旧衣服,身边的工作人员就劝说董必武,衣着不应该太寒酸,应和工作相配。董必武却说:“我们共产党人,是要革命,不是要讲阔气,同国民党比,要比革命,比谁是真正为亿万中国人民谋利益,比谁能得到中国劳苦大众的拥护。我们每花一分钱,都要想到解放区人民的艰苦生活,想到敌占区人民逃荒要饭的惨景。”
 
  在董必武言传身教下,延安时期的中央党校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校风,给我党培养了成千上万的领导干部,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。
 
  1941年,中央派董必武到红岩八路军重庆办事处,担任南方局常委、统战工作委员会书记,并亲自掌管红岩机关财务开支。由于受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反共高潮影响,设在红岩的八路军重庆办事处生活条件极其艰难。为了改善红岩的生活状况,董必武对红岩机关的伙食开支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。他要求办伙食的同志既要想尽办法改善领导和同志们的伙食,又决不能乱花一分钱。有一个月,在月底伙食费结算时,账面上有六角钱的开支平不了。为此,董必武十分自责,他对身边的同志们说:“我们党的经费来得不容易,每分每厘都是同志们用血汗甚至生命换来的,我们只有精打细算的责任,没有浪费铺张的权力。”之后,他执意在机关大会上作了检查,并亲自向党中央写了检讨信。
 
  时间到了1955年,中央决定成立监察委员会,由董必武出任书记。他高度重视维护国家的法律和法制。董老指出:“在我们党内,恰恰有这样一些同志,他们认为天下是他打下来的,国家是他创造的,国家的法律是管别人的,对他没关系,他可以逍遥法外,不遵守纪律。”“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律的人,不管他现在的地位多高,过去的功劳多大,必须一律追究法律责任。”他主张强化党的纪律,从严治党。对违法乱纪的党员,他还说:“党员犯法,加等治罪。这不是表示我们党的严酷,而是表示我们党的大公无私。党决不包庇坏人,党决不容许在社会上有特权阶级。”
 
  董必武不仅严以律己,而且对子女及亲友要求很严格,教育他们勤俭节约、正直做人。1958年初春,还在读初中的女儿董楚青养成了一种吃饭较快的习惯。一顿饭,三扒两赶地吃完了,掉了不少饭粒在桌上。董楚青丢下碗筷就想走,结果被董必武叫住。年岁还小的女儿楚青茫然不知所措,怔怔地望着饭粒,默不作声。一生惯读诗书的董必武对女儿说道:“碗里、桌上有多少饭粒?‘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’啊,粒粒不能丢啊。”接着又严肃地说:“捡起来吃了。”从此,女儿再也不浪费粮食了。
 
  建国后,家乡的亲友以为他在北京做了“大官”,经常到北京找董必武,要求他帮助解决子女工作、升学以及生产队购买拖拉机、钢材等等问题。董老一律加以拒绝,并谆谆教育他们:“我受党的委托,人民的信任,参加国家领导,是各项政策制定的参加者,也是维护者,决不能利用职权给自己的亲属批物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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