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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慕兰简历

时间:2012-04-23 14:48:18编辑:中国红故事

黄慕兰简历

1907年出生在湖南浏阳一个开明之家,12岁被父母送进长沙周南女校。

1926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,于北伐前夕在武汉投奔革命,担任了汉口妇女部的部长。

1927年3月8日,她与《民国日报》总编辑的宛希俨结婚,但不久宛希俨就在赣南领导吉安暴动时牺牲了。

1928年12月,黄慕兰接到地下党组织调令,秘密前往上海任中央委员会机要秘书,成为中央特科成员。赴命前,她强忍着丧夫别子的巨大哀伤,把刚断奶的儿子送回宛希俨的父母家抚养。在上海,黄慕兰与新任中央委员贺昌结成夫妻。然而1931年贺昌主动申请前往苏区斗争,从此杳无音讯(1935年牺牲),留下一个儿子在一位战友家抚养。

后与上海著名大律师陈志皋结婚,1933年奉命脱党,先后以银行家、慈善家、国民党特派员等特殊身份为中共工作,参与了“全国冤狱赔偿运动”、营救“七君子”出狱、打通中共海路交通线、香港文化名人大撤退等重大行动,期间再次遭受国民党的牢狱之灾。其间黄慕兰向组织申请赴苏区工作,但都未得到应允。

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时,营救过周恩来、关向应等中央领导人。她也是最先发现向忠发被捕叛变的人。

建国后,陈志皋、黄慕兰二人均未获组织上的工作安排。后为打破经济封锁,陈志皋被派去国外搞贸易,黄慕兰孤身。

1955年,黄慕兰涉“潘杨冤案”, 6月初在上海被捕,旋被关入秦城监狱。

1963年,宣判她为叛徒、特务、反革命,但同年被和宛希俨的长子接出监狱。黄的老同事吴德峰、阿英支持她上诉,期间陈志皋从海外托人带信要黄去香港,黄未去。

1967年,黄再次被押入秦城。

1975年释放,黄继续上诉,却一直无结果。

1980年,在邓颖超的帮助下,她的冤狱才得以彻底平反,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室参事。

1993年移居杭州至今。

2003年根据自身经历完成了《黄慕兰自传》。

2011年自传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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