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结束,记者就2014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关问题,专访了新疆军区招生工作相关负责人。
问:请介绍一下2014年军事院校和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在全国和新疆招生的总体情况。
答:2014年,17所军事院校计划在新疆招收青年学生512名,3所武警院校计划在疆招收学生91名,17所签约高校在疆招收国防生146名。2014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,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,适度扩大了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。
问:2014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哪些新变化?
答: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,2014年主要实施以下几项新政策:一是优化了国防生招生布局。着眼深化军队改革和军官队伍补充更替需求,招生高校以“985工程”211工程”院校为主,招生专“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;二是细化了报考年龄规定。从2014年起,报考军队院校(不含预备军官学员)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、不超过20周岁(均截止至高考当年8月31日);三是调整了部分院校划线类别。从2014年起,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,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,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%以上为一类本科。
问: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以何种方式录取?
答: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考结束后、成绩公布前填报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志愿。自治区招生办从政治考核、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、女生和指挥、非指挥类志愿,按院校计划招生数的120%投档。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,可正常参加后续批次志愿投档录取。
问: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、无军籍学员有何区别?
答: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、无军籍学员三者主要区别在于,军事院校学员“入学即入伍”,拥有军人身份,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,学习时间计入军龄;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、三、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,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,毕业考核合格的,于毕业当年6月办理入伍任干手续;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,享受国防奖学金,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任干手续,与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,但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,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。
问:哪些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优先录取?
答: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、烈士军人子女,报考军事院校,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,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。
问:军事院校学员和国防生享受哪些待遇?
答:军事院校学员入校后,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,合格的办理入校手续,取得学籍和军籍,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,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,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,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。学员学习期满,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,考核合格,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的,授予相应学位。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,统一分配到军队工作,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。
国防生入学后,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,目前标准是每年10000元,国防生毕业后经综合考评合格的,办理入伍手续,并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任职,享受现役军官待遇。军事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本科毕业后,定为副连职(或专业技术13级)、中尉军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