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4-12-27 19:23:51编辑:中国红故事
今年46岁的张福荣,现任常州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局执行实施处处长。让常州市中院同事们印象深刻的是,张福荣接手的一起执行积案。案情很简单,1998年,常州市一家铸造企业状告苏北某县一家国营机床厂,机床厂败诉,被判向铸造厂支付货款260万元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,机床厂已倒闭,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子一拖就拖了10年。2008年7月,省高院对该案作出恢复执行的裁定,并指定由常州中院执行。
接手案件后,当张福荣赶到该县,向县国土部门送达查封通知时,却被告知,原机床厂厂房和土地已被收回国有,机床厂已不复存在。张福荣不放手,他通过查档得知,这些土地、厂房仍登记在机床厂的名下。不久后,张福荣得知,机床厂所在地块列入当地旧城改造,即将拆迁。随后,张福荣立即赶赴拆迁公司,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。但拆迁公司拒绝配合执行。张福荣连发4份裁定,最终,经张福荣协调,双方将谈判数额确定在428万元,一次性支付到位。
在基层法庭十年,张福荣创下年均办案近300件的全院数量之最。被遴选到常州市中院工作,创下再审案件调撤率近六成的全省效果之最,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不足一月的全院效率之最,民事一、二审案件调撤率81.36%的罕见纪录,高居全国法院同行前列。
超高的调撤率见证了张福荣的办案能力,同事们因此称他“调解专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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